办公室公用电话使用管理办法
2007-12-04 阅读: 出处:后勤保障部 作者:后勤保障部 编辑:后勤保障部 [ ]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随着我院校区扩大,师生增多,职能部门增加,办公室公用电话也随之增多,为了节约经费,对办公室公用电话的使用作如下规定:

1、因工作需要必须安装的电话,由职能部门写申请经主管院长同意方可安装。

2、办公室公用电话仅限于与教学和管理有关的业务通话。

3、在校内部门间通话,尽量使用本机号码尾数三位前加2,如:8301849只需拨打2849即可,此通话为免费通话。

4、凡私事使用公用电话,根据所打出的话费单核实后由当事人承担费用(从工资中扣除)。

5、禁止用办公室公用电话拨打信息台听歌以及与工作性质无关的通话,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或部门承担。

6、根据各处系(部)的业务范畴,每月的额定电话费在50150元(系办公室为150元以内,其他为50元)电话费超出额定费用,从各系(部)的经费中扣除。

7、控制外来人员使用办公室公用电话,外来人员使用公用电话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8、各系(部)要加强对公用电话的管理,在额定话费内保证业务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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