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保持校园干净、整洁;维护校园日常学习生活秩序;增强物资管理安全意识。
2、范围:适用于全院师生及外来车辆的停放管理工作。
3、职责
3.1后勤保障部负责提供车辆停放区域
3.2保卫处负责车辆的停放管理
4、内容
4.1凡属载重车严禁进入环保停车场,装卸货物只能停放在不影响车辆通行的泥清路面。强行进入环保停车场、地砖路面的,所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或车主承担。
4.2学院内教职工的车辆及外来办事的车辆必须按保卫处指定位置停放; 后勤保障部水、电维修因工作需要临时停放的摩托车、自行车凭后勤保障部“车辆暂停证”停放,但不得影响车辆、行人通行。
4.3学生的自行车由公寓管理中心划出固定位置统一停放整齐,来校办事的自行车一律停进自行车棚。
4.4学院提供摩托车、自行车存放的场所,对车辆的管理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由管理员报院职能部门批准。
4.5学院内严禁摩托车、自行车乱停乱放。凡乱停乱放的车辆由职能部门清走并按停放时间收取相应费用(10分钟-6小时内收取3元);凡未停入自行车棚的车辆发生丢失,以及乱停乱放影响道路通行造成损坏,责任自负.
4.5存放牌是取车的依据,摩托车、自行车取车时凭存放牌取车,存放牌丢失应立即向管理员反映,确证车在牌失凭个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驭证、学生证及所属部门的证明)取车。
4.6由于管理员不履行职责,车被冒领或被盗造成丢失,责任由管理员承担。
4.7车虽送进车棚因未上锁而被他人推走,责任自负。
4.8 存、取时间为:早6:00——晚上11: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