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加强管理,保障我院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能快速、正确、高效地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2.范围
适用于学院食品安全、疫情、疫病的管理工作。
3.职责
3.1主管后勤保障部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3.2全院师生负责执行。
4.内容
4.1组织领导:
组长:分管后勤工作的院领导
副组长:后勤保障部主任、校医院负责人
成员:卫生监督员、食堂负责人、后勤保障部副主任、公寓管理科科长、公寓管理干事
4.2措施:
4.2.1本院师生如发生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立即向校医院、后勤保障部报告,校医院和后勤保障部立即向主管后勤的院领导汇报。
4.2.2主管后勤的院领导接报后,赶往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
4.2.3主管后勤的院领导在处理事件的同时上报学院院长,并按有关规定上报五华卫生防疫站或市疾病控制中心。
4.2.4在上报事件的同时,对食物中毒人员、症状属较轻微的,校医院就地及时对发病人员进行应急的对症救治。同时做好记录并完好封存病人的吐泻物。
4.2.5对中毒严重者,及时转院,由预案组组长协调调配车辆,以最短的时间送至医院救治,同时携带详细的病案记录。必要时可传呼110警备车或120急救车将患者紧急运送医院救治。
4.3调查:
中毒事件发生后,后勤保障部、校医院主动协助卫生防疫人员进行调查。
4.3.1中毒人员就餐场所及就餐人员;
4.3.2所食食品的种类、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
4.3.3现场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状况;
4.3.4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
4.3.5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
4.3.6封存现场食品及可疑食品,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
4.3.7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
4.3.8对病人的吐泻物及可疑食品进行采样递上级卫生部门检验:
4.3.9调查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社会关系、纠纷等,对现场进行取样,分析是否人为投毒,如有可疑人员,必要时报请公安部门介入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
4.3.10后勤保障部审核进货渠道,对可疑品的供货方、渠道缜密进行排查;
4.3.11后勤保障部对二次供水系统、停止供水、取样送往卫生部门检测。
4.4善后处理:
学院各部门配合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待上级部门的检验报告出来后,确定责任。如事件涉及刑律,则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5总结报告:
发生食物中毒后,对事件发生的经过、后果,中毒场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同时完善、强化管理,以书面形式报学院及上级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