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师生体质,保证教学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
游泳池清洗、消毒后投入使用。为使游泳池使用中合符规定的的水质要求,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对游泳池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1、游泳池在保证教学的前提下对学院内部开放。在上课期间其他人不得入池。
2、对内开放的游泳池票由财务统一负责印制,管理人员到财务统一购买后向师生出售,每张票面值贰元。
3、教学以外的时间师生需游泳的,到管理人员处购票,凭票入池(一票一人)。
4、游泳池开放的时间为早8:00——晚10:00。
5、游泳池的深水区为1.6米,浅水区为1.2米,严禁跳水。晚上7:00以后游泳不得少于3人。
6、入池时必须从门口经消毒池进入,严禁翻越围杆入池违者罚款30——50元。
7、严格清洗、消毒制度,根据水质情况进行换水,每月对水质进行一次化验。
8、每出售一张票管理人员提成0.3元,售票与管理分开、售票由游泳池旁小店代售,师生购票时,管理人员不得以现金代替票据(收钱不给票),被学生举报收钱不给票便入池按票面值的100倍罚款。管理员每月凭副券到财务兑现提成。
9、爱护池内卫生,不准在池内吐口痰、拉小便、打肥皂、擦身搓背、洗衣物及乱丢杂物。每发现一次罚款30——50元。
10、票据作为入池的凭据,无票据入池游泳者,按票据面额的10倍收费(办理补票手续)。
11、患心脏病、皮肤病、饮酒后严禁游泳,不得在游泳池嬉闹。
12、由于条件有限,学院暂未设更衣室及冲凉室,游泳的师生请在宿舍换好游泳衣后再到游泳池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发生丢失、责任自负。
13、游泳池在停止开放期间,擅自入池游泳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以上规定,请自觉执行。